(一)自审制度的目的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文化部《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确保本公司所有网络文化产品内容及日常运营行为均符合规定要求。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网络文化产品及服务内容(含产品宣传推广、活动策划等)的自审工作,明确企业依据《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开展相关工作的职责、流程、标准及责任追究办法。
(二)内容自审部门组织架构
内容自审部门共计8人,岗位设置明确:内容项目管理人员1名、网络安全保障人员2名、内容安全保障人员2名、专业技术人员3名,各岗位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开展自审工作。
岗位名称 | 人员配置 | 岗位职责 |
内容项目管理人员 | 1名 | 统筹自审项目管理 |
网络安全保障人员 | 2名 | 保障网络运营安全 |
内容安全保障人员 | 2名 | 审核内容合规性 |
专业技术人员 | 3名 | 提供技术支撑保障 |
(三)内容自审部门职责
1、公司自审委员会审核人员将统一报名参加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的企业内容自审人员专项培训及考核,系统掌握内容审核相关政策法规和专业知识,提升审核业务能力。
2、自审委员会审核人员在内容自审工作中,拥有独立表达审核意见的权利,不受其他因素干预。
3、以保障企业网络动漫内容合法合规为核心目标,对自审工作中发现的背景不良、违法违规的产品及服务内容,及时做好记录并提请中止相关流程,作出提交修改、督促整改、复审等审核意见;遇重大问题,第一时间向省文化和旅游厅报告。
4、自审委员会审核人员负责妥善保管所有审查记录,确保资料完整、可追溯。
5、自审委员会强化平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严格把控内容尺度,坚决杜绝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出现。
6、对网络动漫内容或产品及服务内容的合法合规性无法准确判断、存在不确定性时,及时向省文化和旅游厅咨询或申请专业指导。
7、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发现本单位提供的产品含违法违规内容时,立即停止提供服务,保存相关记录,并第一时间向省文化和旅游厅及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报告。
8、于每季度第一个月月底前,将本单位上季度自审信息(含实时监控运营情况、问题处置情况、违法违规内容处理情况等)报送至省文化和旅游厅。
9、配合公司健全举报系统,设置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链接按钮,主动接受网民和社会各界监督。
10、审核人员定期参加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的业务培训,同时不定期开展内部培训,持续提升专业能力,确保内容审查工作规范、高效开展。
(四)责任追究
秉持对网络文化市场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审查各类内容,对含暴力、低俗淫秽、赌博、消极诱导或教唆犯罪等违法违规内容的产品,坚决予以下架。产品运营后发现上述问题的,平台立即作下架或封号处理;问题情节严重的,对相关账号永久封禁。对内容提供者,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将其纳入异常关注名录,对后续提供的内容产品加大审查力度和关注频次。审核人员在审查工作中未发现问题的,予以警告处置;多次出现此类情况的,取消其审核人员资格。审核人员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而开发人员或内容提供者拒不修改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警告处置,并及时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
(五)具体操作规范
1、设立专门的自审信息安全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公司自审信息安全相关工作;
2、信息安全小组对公司所有网络资源实施7×24小时实时监控,坚持“及时发现、即时处理”原则,对各类问题处理结果做好备案;遇重大有害信息事件,第一时间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及相关监管部门。
3、信息安全小组负责有害信息事件的界定、监控与受理工作,做到即接快办。夜间、节假日值班期间发现或接到的一般有害信息事件,于次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完成处理;遇需紧急办理的重大信息安全事件,可先采取处置措施(如紧急关闭服务器、暂停网络运行等)后再补登记录。
4、相关查办人员接到交办的有害信息事件后,及时安排处理,力争在最短时限内办结;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处理完毕的,需向主管领导说明情况,经批准后可适当延长处理时间,处理结果及时反馈至信息安全小组组长。处理过程中严格按照规范流程操作,及时填写相关表单,表单与处理结果报告一并存档备查。
5、对重大有害信息事件的举报人、发现人提出的保密要求,严格予以落实;相关重大有害信息事件的具体情况及处理过程,严禁向外泄露。